2014年史坦巴哈音樂大賽簡章
關懷台灣社會人文教育與心靈教化,配合政府多元入學政策,鼓勵兒童、少年及青少年學生多參與正當音樂活動,落實全民音樂。透過活動舉辦,帶動台灣地區音樂學習風氣,提升音樂演奏水準,培養國際性比賽儲備人才,並推薦參與國際性音樂大賽。且以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為最高原則,辦理史坦巴哈音樂大賽。
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3年10月20日止。
報名資格:凡愛好古典鋼琴、古典鋼琴四手聯彈、長笛、小提琴、高音直笛、中音直笛、爵士鋼琴、管樂、弦樂、國樂及其它樂器等項目的音樂人士,符合簡章組別規定者皆可報名參加。
報 名 費:1.演奏組900元;2.比賽組1400元(※四手聯彈各組以二人計算,例:比賽組2 人×$1400=$2800)
報名方式: 1.請至全國各地區史坦巴哈音樂屋(加盟店)特約商、音樂教室及全國各大樂器行懸掛「史坦巴哈音樂大賽」布旗處報名即可;或電04-24252078比賽組洽詢各地區報名地點。 2.報名一律採郵政劃撥,並請將劃撥收據(正本或影本)連同報名表一併郵寄主辦單位;凡個別報名參加比賽者,必須附掛號25元回郵信封,並填妥收件人地址及姓名。 3.地址:台中市西屯區中康街121號 郵遞區號:40761 郵政劃撥帳號:22072720 戶名:史坦巴哈企業有限公司
報名須知: 1.準備二張1吋照片,請自行貼於報名表及參賽證上。 2.比賽組最多可往後越二級報名(例:兒童一年級組可報兒童三年級組);但不可降級報名參加比賽,如經查獲降級報名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。 3.比賽經受理報名後不得申請退件或退費;屆時未參加比賽,視為自動放棄,亦不可越區參賽或保留比賽。 4.報名表資料請詳實填寫齊全。(註:參賽演奏時間必須詳實填寫,超過比賽限定時間,以限定時間填寫,以便主辦單位時間編排)。 5.參賽曲目一律為自選曲一首。
※ 參加比賽得獎獎狀,將贈送精美原木獎狀框※

比賽類別: 1.演奏組-古典鋼琴、古典鋼琴四手聯彈、長笛、小提琴、高音直笛 、中音直笛、爵士鋼琴、管樂、弦樂、國樂及其它樂器。 2.比賽組-古典鋼琴、古典鋼琴四手聯彈、長笛、小提琴、高音直笛、中音直笛。 比賽方式: 1.全國分六地區(大台北區、桃園區、中區、雲嘉區、台南區、高屏區)以組別為單位進行比賽。 2.單項單組報名人數如超過40人,主辦單位將劃分成A、B二組進行比賽(以此類推)每單組錄取人數與各組相同。
獎勵辦法: 1.各組前五名,頒發「名次」獎盃、獎狀。 2.各組第六名~十名頒發「優等」獎盃、獎狀。 3.各組第十一名以後,現場頒發精美水晶內雕贈品。 4.各組前三名將直接保送進入次年7月份之「2015年台灣音樂大賽」全國複賽資格(不需經2015年之地區預賽、地區決賽)。
※各組獲獎獎盃,採用進口特級水晶獎盃※
比賽日期:十一月~十二月(星期六、星期日或國定假日為比賽特定日期)。詳細日期以參賽證為準,參賽證將於比賽前一至二週寄發,各區比賽日期請上官網http://steinbach.com.tw <<比賽資訊>>查詢。
比賽地點: 大台北區:台北市(新北市、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馬祖) 桃 園 區:桃園市(桃園縣、新竹縣、新竹市) 中 區:台中市 (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) 雲 嘉 區:嘉義市(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) 台 南 區:台南市(台南市) 高 屏 區:高雄市(高雄市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金門、澎湖)

以下組別中有『演奏』二字者皆為演奏組
項目 |
號次 |
組別 |
範圍限制 |
古典 鋼琴 |
1
|
幼兒演奏組 |
限幼稚園大、中、小班學生或未滿七足歲者 |
2
|
兒童演奏乙組 |
限國小一、二年級之學生 |
3
|
兒童演奏甲組 |
限國小三、四年級之學生 |
4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五、六年級之學生 |
5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6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日夜間部在校生 |
7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以上及社會人士 |
8
|
幼幼組 |
限幼稚園中、小班學生(以實際就讀為準) |
9
|
幼兒組 |
限幼稚園大班學生(以實際就讀為準) |
10
|
兒童一年級組 |
限國小一年級學生 |
11
|
兒童二年級組 |
限國小二年級學生 |
12
|
兒童三年級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三年級學生 |
13
|
少年四年級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四年級學生 |
14
|
少年五年級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五年級學生 |
15
|
少年六年級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六年級學生 |
16
|
少年科班乙組 |
限國小音樂班(藝能班)三、四年級學生 |
17
|
少年科班甲組 |
限國小音樂班(藝能班)五、六年級學生 |
18
|
青少年國一組 |
限國中非音樂班一年級學生 |
19
|
青少年國二組 |
限國中非音樂班二年級學生 |
20
|
青少年國三組 |
限國中非音樂班三年級學生 |
21
|
青少年科班組 |
限國中音樂班(藝能班)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22
|
青年組 |
限高中、專科、大學日夜間部在校生 |
四手聯彈古典鋼琴 |
23
|
四手聯彈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24
|
四手聯彈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25
|
四手聯彈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、高中學生 |
26
|
四手聯彈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27
|
四手聯彈兒童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28
|
四手聯彈少年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29
|
四手聯彈青少年組 |
限國中、高中學生 |
30
|
四手聯彈社青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長笛 |
31
|
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32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33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34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35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36
|
兒童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37
|
少年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38
|
少年科班組 |
限國小音樂班(藝能班)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39
|
青少年組 |
限國中非音樂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40
|
青少年科班組 |
限國中音樂班(藝能班)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41
|
青年組 |
限高中、專科、大學日夜間部在校生 |
小提琴 |
42
|
幼兒演奏組 |
限幼稚園大、中、小班學生未滿七足歲者 |
43
|
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44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45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46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47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48
|
幼幼組 |
限幼稚園中、小班學生(以實際就讀為準) |
49
|
幼兒組 |
限幼稚園大班學生(以實際就讀為準) |
50
|
兒童乙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一、二年級學生 |
51
|
兒童甲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三、四年級學生 |
52
|
少年組 |
限國小非音樂班五、六年級學生 |
53
|
少年科班乙組 |
限國小音樂班(藝能班)三、四年級學生 |
54
|
少年科班甲組 |
限國小音樂班(藝能班)五、六年級學生 |
55
|
青少年組 |
限國中非音樂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56
|
青少年科班組 |
限國中音樂班(藝能班)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57
|
青年組 |
限高中、專科、大學日夜間部在校生 |
高音 直笛 |
58
|
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59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60
|
兒童乙組 |
限國小一、二年級學生 |
61
|
兒童甲組 |
限國小三、四年級學生 |
62
|
少年組 |
限國小五、六年級學生 |
直笛 中音 |
63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64
|
青少年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爵士 鋼琴 |
65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66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67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68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69
|
少年四手聯彈演奏組 |
限國小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70
|
青少年四手聯彈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71
|
青年四手聯彈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72
|
社青四手聯彈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73
|
少年組 |
限國小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74
|
青少年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75
|
青年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76
|
社青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(銅管) 西樂 |
77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78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79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80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(木管) 西樂 |
81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82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83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84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(弦樂) 西樂 |
85
|
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86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87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88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89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(彈、撥) 國樂 |
90
|
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91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92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93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94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(吹、拉)國樂 |
95
|
兒童演奏組 |
限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96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 |
97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98
|
青年演奏組 |
限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 |
99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其他 |
100
|
少年演奏組 |
限國小一~六年級學生 |
101
|
青少年演奏組 |
限國中、高中學生 |
102
|
社青演奏組 |
限專科、大學及社會人士 |
參賽項目補充說明:
1.西樂(銅管)如:小喇叭、法國號、伸縮喇叭、巴里東……等銅管樂器。
2.西樂(木管)如:豎笛、雙簧管、低音管、薩克斯風(高、中、低音)……等木管樂器。
3.西樂(弦樂)如: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大提琴、豎琴……等弦樂器。
4.國樂(彈、撥)如:古箏、琵琶、柳琴、中阮、大阮、揚琴……等國樂(彈、撥樂器)。
5.國樂(吹、拉)如:笛子、笙、嗩吶、蕭、二胡(南胡)、高胡…等國樂(吹、拉樂器)。
6.其它樂器如:手風琴、電子琴、口風琴、口琴、木琴、鐵琴、吉他…等各項演奏樂器。
※註一:四手聯彈二位參賽人員以年齡較長者為報名組別之標準。
註二:參加長笛、小提琴、直笛、銅管、木管、國樂及其它樂器,可自備伴奏(僅限一人、不限樂器,但比賽組之伴奏不得與本身參賽之樂器相同,中、高音直笛不得互為伴奏),有無伴奏,絕不影響比賽成績,伴奏者不限年齡,可看譜伴奏。
註三:參加爵士鋼琴項目之各組,比賽可用 CD、卡帶、節奏器或音響伴奏。
1.古典鋼琴比賽曲目,儘量以國外之古典曲目為主,台灣近代作曲家改編之曲目亦可。如果演奏爵士、藍調曲子等,總平均分數扣3分,其餘項目如爵士鋼琴、長笛、小提琴、高音直笛、中音直笛組不在此限。
2.參賽證上填寫之參賽曲目,倘與實際比賽之曲目不符者,一律不予計分。
3.演奏組及比賽組,不分項目組別,彈奏時間皆為3分鐘之內,超過時間,大會將以按鈴提醒,如未立即停止彈奏,一律扣總平均分數3分。
※評審委員按鈴,表示己經評分完成,不需繼續彈奏,亦不影響成績

1.音樂藝術詮釋 : 50%
2.演奏技巧、能力、節奏、速度 : 40%
3.儀態 : 10%

1. 無指定曲目,使指導老師的自主性加大,並充分發揮參賽者之專長。
2. 參賽者年齡相近,在同一組比賽,做到絕對公平。
3. 各組比賽結束即刻發佈入圍名單,做到絕對公正。
4. 大賽採開放式演奏,做到絕對公開。
5. 聘請國內外音樂大學研究所碩士、博士之學者擔任評審,並以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為最高原則以辦好全國音樂大賽為最高理想。
6.演奏組是為了鼓勵音樂學習者勇於上台演奏而設立,所以不計名次,參賽學員一律頒發獎狀以資鼓勵,獎狀分為1.最佳演奏獎 2.優等獎

1. 比賽之曲目一律以中文填寫,不用反覆彈奏(參加各項比賽組一律背譜,如視譜彈奏將不予計分;參加各項演奏組可看譜;四手聯彈組,可看譜彈奏) 2.凡國小音樂實驗班之學生,應參加少年科班乙組或甲組,若報名參加少年組,經查獲或檢舉,立即取消比賽資格,報名參加少年組、兒童甲組之學生,亦可同時報名參加少年科班乙組或甲組。 3.各組別榮獲總決賽第一名者,往後比賽不得再報同一組別。 4.比賽以各組為單位,比賽結束即發佈成績,如經唱名三次不到,視同棄權,則由下一位成績最接近者遞補。 5.比賽必需絕對尊重評審,如發生爭議或抗議,經大會評審決議一律取消比賽資格。 6.參加長笛、小提琴、高音直笛、中音直笛、國樂、西樂之各組參賽者,可自備鋼琴伴奏(有無鋼琴伴奏,絕不影響比賽成績)伴奏不限年齡,可看譜演奏。 7.比賽組各組前三名,入圍次年『2015年台灣音樂大賽』全國複賽資格,將於現場收取複賽報名費1200元,並發放『已繳費』之複賽報名表,經報名繳費後,一律不得退費。(入圍若有棄權,將由成最接近者遞補)。 8.報名表指導老師欄必須詳實填寫實際指導此次比賽之指導老師(以一名為限),一經填寫即不得更改,如填寫不全,將不受理最佳指導獎之發放。 9.凡獲各組比賽組第一名,且平均分數達88分以上者,主辦單位將現場頒發精美之「最佳指導獎」獎座乙座,以表揚指導老師。 10.比賽組前三名之指導老師,可向主辦單位索取申請表格,填妥後連同劃撥收據郵寄主辦單位,經審核無誤,主辦單位將製作刻上指導老師姓名之「最佳指導獎」進口特級水晶獎盃乙座,給予最高榮譽之表揚。 (申請者須酌收郵資及製作工本費600元) 11.比賽除鋼琴外,其他樂器必須自備。會場備有輔助踏板,請參賽者師長自行調整擺放,亦可自行攜帶;凡使用大會提供之輔助踏板者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 12.比賽如遇天災等因素致無法如期舉行時,將立即於官網<<首頁訊息>>公佈延期資訊。 13.主辨單位洽詢專線04-24252078(比賽組洽)。
※如有『台灣音樂大賽』各方面之問題,歡迎電洽04-24252078比賽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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